各县市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三峡文学杂志社:
为深入贯彻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聚焦文艺繁荣、力推精品创作的工作要求,市文联决定开展第四届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创作时间及艺术门类
在2016-2017年两年内,宜昌市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涵盖文学、展览、表演等艺术门类的重点文艺项目(包括已完成和正在创作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相关要求及说明
1、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重点关注具有地方特色,反映现实生活,表现民族精神,有利于推动和促进宜昌城市文化品牌建设的优秀作品。
2、文学艺术类须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重要刊物发表(长篇)或获奖;展览艺术类须在省级以上组织的活动中展出(个展或组展)或获奖;表演艺术类须在省级以上组织的活动中演出或获奖;影视艺术类须在省级以上平台播出或获奖。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申报程序
1、提交《宜昌市文联第四届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完整的作品或作品提纲及相关材料,一式5份(复印有效)。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
2、原则上通过各县市区文联或市属专业协会审核推荐。推荐单位要对申报者提出的项目予以遴选和论证,并填写推荐意见。每个推荐单位报送的项目一般在3个以内。
3、《宜昌市文联第四届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市文联创研部。联系人:杨延俊。联系电话:6253009;资料发送邮箱: 250699748@qq.com。
附件:《宜昌市文联第四届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宜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4月20日
编辑:冯潇
(点击左上方“首页”进入宜昌文艺网,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