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各单位:
中宣部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推荐评选工作正在进行,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做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
二、申报标准
1、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
2、申报参评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取得较好的票房效益,或在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申报参评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申报参评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多次播放,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5、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6、申报参评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儿童读物)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三、申报步骤
因省委宣传部对各市州参赛作品有数量限制,每类不超过2部(件),所以此次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请各地各单位先报送申报表,每类不超过2部(件),没有也可不申报。第二阶段: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组建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筛选后的入围作品,再根据通知按中宣部要求报详细申报材料。
四、特别提醒
申报表电子版请于5月10日下班前传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联系人,向守忠,6252093,15072512567,QQ847950306。
附件:“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表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编辑:冯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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