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文艺思想,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推动湖北文艺创作发展繁荣,根据《湖北文艺评论奖章程》,决定2018年度举办第十届湖北文艺评论奖评奖活动。
湖北文艺评论奖是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准设立的省级文艺奖项,是湖北省唯一一个综合性文艺评论奖项。按照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工作部署和《湖北省文艺评论奖章程》规定,经湖北省文联批准,现将组织开展第十届湖北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论奖设著作、文章二大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报送范围
凡于2015午1月1曰至2017年l 2月31日内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报送。
三、评奖标准
1、参评著作及论文应遵循党的文艺方针,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推动文艺创作事业繁荣,有利于全国文艺评论研究及文艺评论工作的深入开展。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独特的见解,或对当下文艺现象有较深刻的剖析,对具体的作家作品有深入的阐释,对当下的文艺创作产生积极影响。
3、在文艺界引起较大反响,包括在其他书刊上或传媒上的转载、摘录、评介等。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评选工作在2018年内完成,2018年3月向全省印发评奖通知,申报工作开始;2018年6月上句论文、著作进行汇总、分类、筛??;7月召开评委会评??;2018年11月前公布评奖结果。
五、评奖办法
评委会由我省文艺评论、理论研究专家、文艺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为照顾各类艺术门类,评委会分为若干评审小组进行初评,最后由评委会终审,获奖论文经评委会委员投票产生。
六、申报程序
1、文艺评论工作者个人可申报参评,交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也可由各级文联(文协)、各大专、院校收集申报人员的材料后,集中送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2、推荐材料要求
(1)每部参评著作类作品原作6本;每篇参评文章的发表原件l份,复印件6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电子版1份;
(2)《第十届湖北文艺评论奖申报表》1份(可复印,也可登录湖北文艺网http://www.hbswl.gov.cn/下载打印)
七、评奖程序
初评:由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邀请省内专家对参评著作和文章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
复评:从初评报送的著作和文章中评出若干入围终评。
终评:从入围著作和文章中评选出文艺论文奖著作类一、二、三等奖和文章类一、二、三等奖。
评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八、颁奖式
拟于2018年11月在武汉举行第十届湖北文艺论文奖颁奖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高 翔 曹 化
电话:027—68880759 18971331313
E-mail:cjwipl@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
邮 编:430077
附件:第十届湖北省文艺论文奖作品申报表
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入会的实施细则
(试行)
按照《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需经湖北省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省内文艺评论(理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两名理事推荐;
(五)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如下:
1、主要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其中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不少于10篇;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省级报刊以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有l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
(5)获湖北省文艺评论奖1次或湖北省文联体系内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地、市、州级文艺家协会、各产行业文联)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奖2次,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6)具有各地、市、州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7)参加过省级以上文艺评论方面的研修培训,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2、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市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地市级文联文艺评论(理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审批程序
(一)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审批两次新会员;
(二)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3月和9月份集中接受个人入会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申请者应于3月31曰或9月30目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计划;
(三)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评审,形成初审意见,报协会主席团会研究决定。
(四)新会员名单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四)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需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五)请用印刷品、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并注明“申请入会”字样,勿用包裹;
(六)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将取消其五年内的申请资格。
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邮政邮编:430077
电子邮箱:588180@qq.com
附件: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文/图:湖北省文联、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编辑:冯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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