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大部署及重要事项。全年主持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负责讨论和决定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人员安排、经费保障、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明确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全年指导督导支部工作不少于四次,其中至少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1次;到基层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
3、加强班子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配齐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注重对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4、落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主持开展本部门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个人按要求向市委述职;督促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1次以上,按要求参加并指导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为全体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6、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规党纪,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活动。
文稿:宜昌市文联党组 编辑:冯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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