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市属各文艺家协会、宜昌文学艺术院(《三峡文学》杂志社):
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按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每个申报项目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套(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点击文末“跳转原文”下载)至宜昌市文联。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者自行做好备份。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杜鸿。电话:15607206016。电子邮箱:330695548@qq.com。
宜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3月21日
关于申报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文化单位:
为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推出一批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宏气象的文艺精品,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坚持正确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现湖北红色文化、荆楚文化、长江文化特色,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时代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 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着力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在本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申报个人必须具备本市户口或受聘于本市有关机构。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申报项目应是我市各类型专业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围绕喜迎二十大、湖北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长江文化等主题,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启动或已完成的创作、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等重点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类别如下:
1. 文学类: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申报项目需已出版。
2. 舞台艺术类:戏剧、舞蹈、曲艺、杂技。
3. 影视类:电影、电影动画片、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
4. 视觉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
5. 音乐类:歌曲、套曲、组歌。
6. 网络视听类: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音乐、网络直播及专业类网络节目。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ㄒ唬┥瓯ǔ绦颉2扇≈鸺痘阕苌蠛松瓯ǚ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文化单位收集汇总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审核盖章后统一申报。市直宣传系统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体制外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项目主管原则,由归口管理部门或县市区审核申报。
(二)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好申报质量关,加大对申报项目审核力度,突出抓好质量和导向管理。严格申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申报工作客观公正。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市直文化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
?。ㄈ┥瓯ㄊ奔?。申报作品需填报《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文化单位对本地申报项目审核把关并盖章后,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电子版报送市委宣传部文艺科。报送截至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余雪楠,6252303;电子邮箱108569@qq.com。
附件:1. 湖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