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直文化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八届“三峡文艺明星奖”“屈原文艺创作奖”(以下简称“两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三峡文艺明星奖”的申报范围为我市优秀文艺人才。“屈原文艺创作奖”包括我市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表演和展览艺术三类作品。文学创作类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非虚构文学、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戏剧文学和民间文学集等;表演艺术类作品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和影视剧等;展览艺术类作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等。
二、申报对象
“三峡文艺明星奖”的评选对象是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文艺创作或艺术创作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国、全省产生较大影响的我市优秀文艺人才。申报者年龄原则上要求50岁以下。已获前几届宜昌市“三峡文艺明星奖”的个人,不再提名参评。
“屈原文艺创作奖”的评选对象是我市文艺工作者(或者作品版权单位)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上演、播出或展出的有较高思想、艺术价值,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在全省、全国重大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只要符合上述时间范围要求的均可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以单位推荐为主、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联,市属各文艺家协会、文艺单位、新闻出版或其他有关单位均可推荐申报,也可由个人直接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应按要求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
“三峡文艺明星奖”的申报对象至少提供2件参评作品。“屈原文艺创作奖”的申报对象每人限申报1件作品,且须附送申报作品、获奖证书、新闻评价材料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5份。其中,文学创作类须提供纸质作品一式5份;表演艺术类须提供词曲谱、剧本等文字资料一式5份,并附存储作品的U盘5个;展览艺术类须提供集册、作品小样或彩色照片一式5份。
五、申报时间
第八届“两奖”评选推荐(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月31日。市委宣传部适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选。
请各县市区、市直文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两奖”参评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及申报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市文联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联系人:杜鸿 6252446 15607206016
冯潇 6253009 13477128662
邮 箱:69380172@qq.com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21号
附件:1 .宜昌市第八届“三峡文艺明星奖”推荐(申报)表.docx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26日
宜昌市第八届“文艺两奖”申报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基本格式
封面+目录+申报表+申报作品+获奖证书+新闻评价材料+有关佐证材料等。
?。?封面(模版如下图:点击可下载“申报材料封面”.docx)
?。?文字类作品一律为WORD格式。
?。?音视频作品为通用格式,确保能正常打开。
二、纸质版要求
?。?“三峡文艺明星奖”的申报对象至少提供2件参评作品。“屈原文艺创作奖”的申报对象每人限申报1件作品。
?。?申报表一式5份(不需装订)。
3.申报材料一式5份(需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报表+申报作品+获奖证书+新闻评价材料+有关佐证材料等。
4.第八届“文艺两奖”均须附送申报作品、获奖证书、新闻评价材料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5份。其中,文学创作类须提供纸质作品一式5份;表演艺术类须提供词曲谱、剧本等文字资料一式5份,附存储作品的U盘5个;展览艺术类须提供集册、作品小样或彩色照片一式5份。
三、作品范围及申报时间
1.第八届“两奖”评选对象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在文艺创作取得突破的个人和作品。
2.第八届“两奖”评选推荐(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月31日。
杜鸿
2022年12月28日
编 辑:冯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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