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宜昌市文艺精品
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
一、申报范围 扶持的精品项目,应是我市各体制类型专业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近期正在创作或纳入2016年度重点创作计划的原创文艺作品。主要包括舞台艺术类(包括戏剧、大型音乐、舞蹈、曲艺等,不包括节庆性文艺晚会)、广播影视剧类(包括电影、电视剧、动漫、纪录片、广播剧等)、音乐类(含歌曲、交响乐、民乐)、文学类(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诗歌和散文集、文艺评论等)等四类作品。
申报作品(项目)应该是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艺作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文艺作品;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作品。对体现宜昌特色、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二、申报资格
申请单位须在宜昌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与创作生产能力。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申报项目的权利主体,并确保权属明确、清晰。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须具备以以下条件:
1、宜昌市各级各单位或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且版权归本市有关机构或个人的原创文艺作品。
2、县市区委宣传部申报的项目须为当地确定的重点文艺精品项目,并获得了当地重点文艺精品扶持资金补助。
3、申报扶持的项目生产单位或个人须落实项目资金总额的80%,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扶持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宜昌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证明)、主创人员简历;
3、文学作品(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需提供详细写作(采访)大纲和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篇幅的文字初稿;
4、广播影视剧作品中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项目需提供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上报备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的拍摄制作立项证明(复印件),纪录片项目需提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证明;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主要人物和主要内容,不少于1500字)、完整剧本、编剧授权证明,改编作品还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5、舞台艺术作品需提供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主要人物和主要内容,不少于1500字)、完整剧本、音乐小样及乐谱,编剧及词曲作者授权证明,改编作品还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6、音乐作品(含歌曲、交响乐、民乐)需提供作品总谱、音乐小样;
7、申报项目的经费总预算和明细预算、经费来源渠道及落实的证明材料;
8、县市区申报项目提供当地党委宣传部确定为重点项目的依据以及当地对该项目的资金扶持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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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并有利于受扶持项目今后的绩效考核工作,申报采取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的办法。
1、各县市区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对当地申报项目进行收集,与当地财政局审核筛选、汇总盖章后上报市委宣传部。
2、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程序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或个人)按归口管理原则将申报项目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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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上传至电子邮箱:ycweiyi@yeah.net,联系人:李道海,联系电话:6252521。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对2016年度文艺精品扶持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下属有关部门、单位,按程序要求组织各生产创作单位和个人进行及时申报,并对申报项目总量、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规范,共同推动我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附件:
宜昌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申报表
(2016年度)
申报项目名称:填报时间:
申 报 主 体 情 况 |
申报主体 名称(或姓名) |
(盖章)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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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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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负责)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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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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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划√) |
1.事业单位( ) 2.国有独资企业( ) 3.国有控股企业( ) 4.国有参股企业( ) 5.民营企业( ) 6.个人工作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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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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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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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个人身份证 |
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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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电视剧、电影、动画片)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 |
发证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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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情况 |
项目类别 (划√) |
1.舞台艺术类(含戏剧、大型音乐、舞蹈、曲艺等) 2.广播影视类(含电影、电视剧、动漫、纪录片、广播剧等) 3.音乐类(含歌曲、交响乐、民乐等) 4.文学类(含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和散文、文艺评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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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品(剧)种 |
作品集(字)数、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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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
创作时间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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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测 |
申请扶持 资金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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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影视、舞台艺术类 |
出 品 人 |
姓名 |
国籍 (地区) |
编 剧 |
姓名 |
国籍 (地区)) |
导 演 |
姓名 |
国籍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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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个人主要创作情况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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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音乐、文学类 |
作者姓名 |
国 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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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要创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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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综述 |
(600字以内,包括内容提要和作品思想性、艺术性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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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 金落实 情况 |
(包括总投资、项目支出明细、已落实经费及渠道、经费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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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 金主要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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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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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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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