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心理与摄影观念
徐为民
审美心理的变化促进摄影观念的更新
目前,不少信息向我们透出了人们的审美心理发生变化的端倪,本文打算在审美心理的复杂变化中撷取零星的与摄影创作有关的审美现象来探讨。
A、强调审美情感的体验。情感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状态,是艺术活动中的动力性因素,在审美活动中影响和制约着其它心理因素。过去,人们片面强调和夸大摄影艺术的认识和教育功能,却忽视和贬低了它的审美功能,使人们对摄影作品的欣赏变成一种被迫的接受教育的政治活动。现在,艺术欣赏常常是为了使人们的心理节律得到优性调节。一大批“以情感人”的优秀摄影作品应运而生,以其独特的魅力迫使人们对摄影艺术刮目相看,不知不觉地修正着人们自身的摄影观念。
人的情感是复杂的。在艺术欣赏中,人们不断在努力地寻求着这种情感上的复杂对位效应。情感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人们复杂的情绪结构需要接受更为丰富的情感信息,他们不仅需要胜利的欢乐,成功的喜悦,而且也不排斥失败的痉,追求的迷惘,不堪回首的懊伤,年华飞逝的慨叹……甚至种
B、强调审美理性的思考。长期以来,在我们摄影镜头下的社会生活过于理想化,对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盘根错节的社会矛盾,只是轻描淡写的“摘录”,所以有人称摄影中的现实主义是“肯定的现实主义”。一部辩证法早就告诉我们,社会就是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及人与自身的矛盾……。摄影艺术如果一味回避这些矛盾,就必然苍白无力。我们可以发现,一幅作品,越是能引人深思,就越显示了它的深度和力度,因而也具有更深层次的审美魅力。在摄影艺术的诸流派之中,现实主义摄影应该是最深沉、最具有思辨力的。因为摄影的本质特性,摄影创作对现实、时代的依附性强于其它艺术,它和现实有着其它艺术无法比拟的亲缘关系。但为什么现实主义的摄影艺术却缺乏现实主义的精神呢?关键在于受非艺术规律的制约太多。
从审美层次上看、审美中的理性思考,是深层次的审美。人们必将不满足于对对象外在形式结构的欣赏,他们审美的触角更热衷于深入对象的内部本质结构之中。这种心理结构的变化,会导致摄影艺术从模写一般的外在真实向表现本质的内在真实转化,内在的神似比外在的形似更为重要。人们把艺术作品中的形象,更多的看成是一组艺术符号,它寄托着作者的主观感受和审美情思。
C、审美判断的多义性。人类的思维方式从古代人的“圈式”,到现代人的“网状式”,表明了当代生活的丰富性,人的心理是多层次、多侧面的,思路是活跃、多向的。这种思想特征,体现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就是从原来的单一的、圆满的定向审美,转向多维的、跳跃式的不定向审美。这种审美特点,最典型地体现在无定型作品之中。目前有些作品采用无标题形式,就是为了强调作品的多义性。每种事物都有着多种的属性,审美判断的多义性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物的多种属性,为联想的自由创造了前提条件。
联想的自由性的特点是它能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它创造出自由的、依情思调度的心理时空。要接纳这博大的心理时空,就需要摄影艺术有新的艺术容量,新的时空观。这将促使摄影艺术发生一些观念性的变革。
审美心理对审美判断多义性的需求,表明人们审美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自己的审美心理机制在欣赏中得到最大的参与和发挥。它将促使某些摄影作品的结构趋向开放,情节不求完整,主题储蓄富于暗示,形象多义,最终将导致摄影艺术多维的发展趋势。
D、审美趣味的多样性。审美趣味一般是指审美上的爱好和兴趣,对于一个欣赏群来讲,审美趣味从来不可能完全统一,它说明人们的审美心理存在着差异性,这几乎是审美中的基本规律。这种审美趣味的多样,在今天是更加强化了,更为突出了。其原因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增加了,人们更加强调自己的社会存在,强调个性的发挥。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个人,都希望自由地在摄影艺术的画廊中找到适合自己审美趣味的审美对象,也希望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的愿望,在艺术欣赏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它要求摄影艺术从题材到内容,从形式到手法,都要做到真正的百花齐放。
审美趣味的多样性,客观上将促使摄影艺术各种风格流派的形成。风格本身就是体现创作者个性的产物,是从人的个性演变出来的一种艺术现象,是创作者自我的必然反映。众多的各具风格特色的艺术作品,使人们审美趣味的多样化在此可产生“对位效应”,双方互为推动,使摄影艺术活动过程产生良性的循环。某种风格的形成,表示某个艺术家的成熟;众多风格的形成,显示该种艺术的繁荣。这种繁荣在总体上会促使摄影艺术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审美观念的更新引导审美心理的潮流
审美心理的变化,虽然能促进摄影观念的更新,但这种促进力只是一种低层次的、模糊不定的冲击力。这是因为审美心理是一种自发的、自由的意识,因此只是社会意识中的一种低级形态。仅仅满足、迎合欣赏者的审美心理,是消极保守的。
审美心理虽然随着时代不断发生演进、变化,但这种变化是缓慢的。中国长期封闭的经济文化结构,决定了人们往往比较容易接受单一的思想模式,和单一的表现形式,对新的艺术流派,和新的艺术观念往往有一种下意识的抵触。因此,对于创作者来说,现在要突破旧的审美心理、创作心理的制约与影响,用新的观念来导向有利于摄影艺术繁荣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摄影观念的优性调节。
从理论上看,摄影观念的引导作用是有力量带动审美心理的,是可以改变欣赏群的摄影观念的。摄影观念的形成,主要是靠摄影者自己。因为摄影观念的具体物质载体——作品的主宰是摄影者,从审美心理的变化而发出的信息反馈,归根到底要由创作者加以最优化的处理。并且从欣赏的角度看,一个欣赏者不一定是艺术家,但一个艺术家必定是一个高明的欣赏者,这高明的欣赏者,应该最能显示出审美变化的端倪。所以,不论是从创作上看,还是从欣赏上看,摄影者都应是新观念的直接创造者,都应是审美潮流的领头人。
不过,这里又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新的摄影观念与旧的审美心理需求之间的矛盾如何调节呢?虽然观众并不永远都是对的,但是无视观众的作者却都是错的。一个传达了最新摄影观念的艺术信息(作品),如果观众都不理解,无法欣赏,这样的信息对于接受者来说,其信息量等于零。
这就是说,在形成摄影观念的时候,也不要离客观的审美习惯、审美水平相去甚远。尽管有些审美习惯已很陈旧,审美水平尚低,我们也不能只靠几个新观念就在一个早上加以改观。我们只能希望在持久的引导之中克服这种根深蒂固的审美惯性力。现在,从审美心理具有传统继承性的角度看,我们摄影观念的更新,还不可能走到现代派的极端上去。那些准备在艺术的海洋中进行种种“探险”工作虽然是必要的,但切不要忘掉中国的现实。
(原载1986载《中国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