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与美学的对象的范围
新闻摄影属于新闻的范畴,毫无疑问,它首先必须具有新闻价值,但它有无审美价值呢?有的同志认为:新闻摄影“它仅仅告诉读者那件事件的事实及有关的思想、意义就可以了,不必具有审美价值,不需要给人以美的享受。”(陈和毅:《八○年年会论文集》)事实上很多人也往往忽视了新闻摄影的审美价值,如将一些低劣的摄影艺术作品贬之为“新闻照片”即见一斑,似乎审美只是仅对艺术而言。其实新闻摄影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并且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化,精神生活的丰富,人们对新闻摄影的审美要求越来越高。为说明新闻摄影具有审美价值,试从美学的对象和范围与新闻摄影的本质这两方面来分析,看着它们之间有无美学上的必然联系。
从美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新闻摄影有无审美价值问题,涉及到美学研究的对象与范围这一古老的美学问题。只有把新闻摄影当作美学研究的对象,划入美学研究的范围,才能更好地认识它的审美价值??梢颖局噬纤得髅姥б笛芯康亩韵蠛头段д飧鑫侍?,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一七五○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发表《美学》,创立这一独立的科学起,美学界就争论不休,至今尚无统一的定论。不过也并非相去千里,基本上可以归纳成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从哲学角度出发来探讨美学问题,将它看成是关于美的学科,认为美学不应当只限于艺术,而应当从人类广阔的审美实践和审美意识出发,研究广泛的社会生活中的美;一种是从文艺理论的角度出发来探讨美学问题,将它看成是关于艺术的学科,通过艺术来认识、理解社会生活中的美。其实,总观起来,这两种观点并不是绝对相互排斥的,只不过侧重点不同罢了,前者侧重于生活美,但不排斥艺术,后者侧重于艺术,但也不排斥生活美。生活美是艺术美的基础、源泉、艺术美是生活美的集中、概括,生活美存在于生活,艺术美来源于生活,美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而不仅只是一种艺术现象,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应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审美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任何事物只要和人发生关系,就包含有审美的关系或因素。新闻摄影基本上属于社会理想的范畴,它的主要内容是现实的社会生活,主要对象是生活中的人,它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用具体可视的形象将现实社会中和人的生活、斗争有关的新闻事物记录下来,作用于人,是和现实社会生活发生迅速、密切关系的精神活动,人类的审美活动几乎遍及所有社会生活的实践领域,都可能伴随或渗透着审美活动,新闻摄影这一人类认识的特殊实践活动也必然毫不例外。如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崇高精神和优秀道德品质,为实现“四化”而忘我献身的精神,各种模范、先进的英雄事迹等等,当它们具有新闻价值时,不仅能满足人们的新闻需要,而且能引起道德上的景仰,打动人们的审美感情,自然能成为审美的对象??銮?,新闻摄影不同于其它新闻手段(如通讯、报道、特写等)之处,是它的形象性,这就决定了它必须运用造型艺术的形式语言和艺术的表现方法:如运用光线、角度、距离这视觉三要素来表现个体的直观真实形象,用“神形兼备”、“气韵生动”这些基本的艺术法则来要求新闻摄影,使它既用新闻事实说服人,又用鲜明形象感染人,既是形象新闻,又是摄影艺术的一个品种,因而它兼有生活美和艺术美的两重性,它的审美也具有这两方面的内容,即生活美与艺术美的统一。所以,一个摄影记者,正如蒋齐生同志所说的“要有两个敏感,一是新闻的敏感,一是审美的敏感”。
新闻摄影的范围是非常广阔,从微观到宏观,从物质到精神,无所不及,它和人们发生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其中必然不乏能够打动我们审美感情的内容和形式,自然应当把它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新闻摄影具有审美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新闻摄影的美是什么,这种审美活动区别于其它审美活动的特殊性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这才是我们新闻摄影中不得不引起重视和探讨的基本理论问题。
新闻摄影的美
新闻摄影作为审美的对象,必须具备一个基本之点,这就是新闻摄影的美,没有这一点就无法和我们发生审美关系,产生和形成审美的观点。这就提出了什么是新闻摄影的美这一基本问题。
我们说“新闻摄影具有审美价值”,并不是说所有的新闻照片都具有审美价值,正如说摄影可以是艺术,但有的摄影却不是艺术一样,新闻照片有审美价值,但有些却没有审美价值,即使是同一新闻事物,如果表现的手法不一样,对审美价值也有一定的影响,可它们都必须具有新闻价值,它以快、新、真的现场纪实,能满足人们求知、求见、求证的普遍兴趣,但这些与“美感”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新闻价值和审美价值(新闻的)都属于新闻的价值,新闻价值和新闻的价值是不同的,后者是更为广泛的概念,一条新闻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它除所必须包含的新闻价值之外,有的还包含审美价值、实用价值等等,所以具有新闻价值,并不能说明具有审美价值。有些新闻照片的新闻价值很高,但却不具有审美价值,如《浅沼遇刺》、《兴登堡号飞船爆炸》(《国际摄影》82年6期),无疑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但这类照片给人以强烈的刺激,引起的是残暴、震惊等心理感受,而不是美感,所以不能成为审美对象。
真实性是新闻摄影的基本美学特性之一,但是否只要具备了事实的真实性,就具有了审美价值呢?也不尽然,如东北“毛孩”的新闻照片,无疑是真实的,也不乏具体的形象,但能否引起我们的审美感情呢?显然不能,它只能引起人们关于“毛孩”本身的自然属性方面的一系列抽象的逻辑思维,这类照片更多地只是表现了事物本身的科学的自然属性,而这些与美也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所以它也不能给人美的享受。
那么,什么才是新闻摄影的美呢?我认为新闻摄影的美是以社会美为主要内容,以新闻价值为基础的真、美、美的统一,它应该充满认识上的真,渗透着道德上善,体现出艺术上(形式上)的美。艺术美虽然也是真、善、美的统一,但新闻摄影的美受到新闻规律的制约,它的真善美具有不同的内含。
黑格尔说:“从一方面看,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真实性是新闻摄影美的基本特性,但新闻摄影中的真实性不同于艺术上的真实,这是由新闻的本质特性和摄影的纪实特性所派生的。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是用事实来说话,它的真实是生活的真实,但也不是生活真实的滥用,新闻价值决定了它必须是选择(典型)的生活真实,新闻摄影运用了摄影的纪实功能,将这生活的真实表现得更为具体、直观、可信,引出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具体联想和亲切感,因而能激起人们更为强烈的情感,离开了这种真实,新闻就毫无意义,新闻摄影的美更无从谈起。
康德说:“美是道德上的善的象征”。人们的美丑概念,除了形式的因素外,内容的美丑占有很大的因素,而这内容的美丑和人们的政治、道德等社会观点密切相联,基本统一,人们的审美观点与人们的政治、道德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善正是属于道德领域,而新闻摄影基本上也是属于社会理想的范畴,也可说是一种道德活动,它将社会中高尚的道德情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思想、模范行为等等表现出来,比艺术中的“善”带有更大的直接性、具体性和鲜明性,它不仅能引起人们的景仰,也能打动人们的审美感情。
美具有形象性的特点,社会美也是和形象连在一起的,因为社会生活本身具有形象性。“美只能在形象中见出”(黑格尔),美只能通过具体的形式体现出来。新闻摄影是“形象新闻”,它的美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在形式美上,这与艺术中的形式也同也不相同,相同,它们都具有色彩、线条、形体等构成形式美的要素;不同,艺术中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有时也可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新闻摄影中的形式美却不能离开具体的社会(新闻)内容而独立存在。新闻摄影的形象是十分具体的,形式美依附于这十分具体的新闻内容上,用色彩(调)、线条、形体、对称、对比、均衡、节奏、多样统一等来表现它,它对新闻摄影的艺术性有着一定影响,对增加新闻摄影的审美价值起着一定的作用。一张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和很强的形式美的新闻照片,给人的教育、审美感受是很强烈的。
真,是指人们的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客观规律,善,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辨别好坏的尺度,美,是人们在情感上、感官上判断爱与憎、优与劣的尺度,它们分别属于知、意、情三个不同的意识活动领域,真并不等于美,善也不一定就是美,真中有恶,善中有假,而美离开了真与善也失去了审美的意义。所以,只有当真、善、美统一于新闻摄影中时,它才具有了审美的价值,这也是我们说有些新闻片不具有审美价值的原因所在。当然,新闻摄影的美是建立在新闻价值这一新闻摄影的根本基础之上的,它们处在一个暂时平衡的统一的特殊结构之中,一旦失去新闻价值,则也谈不上新闻摄影的美,而变成摄影艺术的美了。
美的基本形态有三种: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自然美与社会美又可总称生活美,生活美是现实的美,而艺术美是生活美的一种反映。社会美是相对于自然美而言的,它的内涵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物质产品的美和人的美,人的美是社会美的中心,是社会美特点的集中体现,它通过具体人物的行为、思想、理想来表现,也通过某一进步阶级、集团、组织的行为、思想、理想来表现。新闻摄影的主要对象是人,这就决定了社会美是新闻摄影审美的主要内容这就决定了社会美是新闻摄影审美的主要内容。
正是由于新闻的特殊性带来了新闻摄影美的特殊性,也就必然给它的审美带来特殊性,这正是我们要加以特别探讨的。
新闻摄影审美的特殊性
A、黑格尔在分析美的要素时指出:“美的要素可分两种:一种是内在的,即内容,另一种是外在的,即内容借以现出意蕴和特性东西”,对于社会美来说,内容重于形式是它的特点,人的美也是这样,长期的审美也是这样,长期的审美经验使人们认识到人的内在美重于外在美,在我国先秦时代就己有“内美”之说。外貌不美可以通过美的行动、语言、风度去表现,形体有缺陷可以通过道德的完善来弥补,使人们心理上感受到一种内在的深沉的美的力量。如果不认识到以社会美为主要审美内容的新闻摄影美的这个特点,我们就无法全面欣赏新闻摄影的美,而将一些具有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排除在审美的大门之外。
社会美往往通过“崇高”反映于人的头脑、通过伦理道德的评价而引起的景仰、崇敬等来产生美感。具体地说,新闻摄影中一反映模范、先进人物或动人事迹的照片,只要运用好艺术的形式,就能给人这样的审美感受。如《抢救与得救》(葛新德摄,《中国摄影》82年1期),从对一个农村姑娘的遇险抢救之中,表现了我们社会的具有崇高道德品质的普普通通的人民,特别是那位老大娘嘴对嘴吸粪的场面,更令人动情。我们在欣赏这组新闻照片时,不由对这些人的崇高思想、行为肃然起敬、引起我们的崇高感和道德感,作出审美判断和审美评价,产生出一种仿效对象的道德力量,自然也完成了审美的过程。
B、新闻摄影称为“形象新闻”,是通过形象来展示新闻内容的,使人们目见新闻实物,使耳闻的新闻得到见证。但新闻摄影中的形象,不象艺术中的形象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它受到具体新闻对象的限制,是更为“具象”的形象。形象性带来了新闻摄影的通俗化、大众化,使人一目了然,在审美中就一直伴随着具体的形象,对这形象进行感受、分析、理解、欣赏,可以说形象性是新闻摄影审美的因素之一。如《在结婚登记处》,她生动、优美的形象,不管是对当时的新闻照片来说还是作为当时的、现在的、将来的摄影艺术作品来说,都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几十年过去了,但那动人的形象仍然留在人们美的记忆中,新闻摄影的形象性是它具有艺术性的主要基础。
我们前面说过,社会美是新闻摄影审美的主要内容,美具有形象性,社会美也是和形象连在一起的,要表现这处在一定时空中的形象就得要运用一系列形象的语言,遵循造型的一般形式规律,这就给新闻摄影成为审美对象准备了一定的条件,很好地运用这一有利条件,无疑会加强新闻摄影的艺术性,增加它的审美价值,反之则有损于审美价值。我们试看两张新闻照片,一张是新华社的,一张是美联社的,(均见《新闻采访法论》,艾丰着,P123)拍摄的都是北京的服装展览这同一事情,新华社的照片是个全景镜头,说明是“北京百货大楼有服装展览”,其中虽不乏众多的具体形象,但看来平平,激不起读者的审美感情;美联社的照片则运用了特写镜头,抓拍了几个女青年正在注视旗袍的神情,说明是“她们第一次见到旗袍……在中国大陆,自从文化大革命以来,旗袍一直被禁绝”,从形象到说明,颇耐人寻味。后者不但新闻价值高一等,也产生了一定的审美价值。所以新闻摄影更应该发挥形象性的特点,以形象说话,而不是形象加文字。我们有些新闻照片如果离开了大段的文字说明,则无立足之地了。当然,新闻摄影也不能离开文字,但它只能是次要的,而且力求精、短。我认为有些“连续照片”,也就是布勒松称之为的“图片故事”,在发挥新闻摄影的形象性特点上很有意义。对某些新闻内容来说,有时一张照片就可说明一个完整的事件,但有时一个新闻事物的组成因素往往是分散的,它们分散在不同的时间里,如果我们用几张照片在不同的时间把这一事物的主要过程记录下来,这一组不同的形象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新闻。我们在欣赏这组照片时,只需要文字的简短提示,就可依靠形象的语言,在视觉上,心理上产生一个连续的思维过程,完成对它的理解、欣赏。目前国外新闻摄影中这种手法运用较多,我们从第二十三届世界新闻照片比赛获关的作品中,就可略知一斑。我们的新闻摄影中虽也有人运用,如前文所举的《抢救与得救》,但还没有引起我们更多人的足够重视。有些组照,虽然不是时间上的连续,而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主题,也应归于这一类,如洪克拍摄的一组“中国女排姑娘的业余生活”的新闻照片(发表于《中国青年报》),通过不同个人的不同业余爱好的多幅画面,表达了同一主题。这类新闻照片对加强新闻摄影的形象感染力,增加新闻摄影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C、新闻摄影是依靠摄影的技术手段来表现的,摄影在直接反映生活的速度上和接近生活的程度上的优越性,使新闻快、新、真的特点发挥得很充分,现代电讯事业的发展又为它提供了优越的传播条件。由于严格地遵守摄影的纪实性,它在获取新闻形象时,只能靠对现实生活中事物的选择来完成,不能虚构,这些特点就给新闻摄影的审美带来不同于其它审美对象的基本差异,这就是在新闻摄影的审美过程中始终伴着一种眼见为实的满足感和真实的亲切感,这是它的审美过程中的一个最普遍最基本的美感享受。这一点受到了新闻价值的影响。构成新闻价值折三个基本要素(新的事实、新的信息、普遍兴趣)之一的是人们的“普通兴趣”,人们越是关心,注意的事物,就迫切想要知道,越能引起普遍兴趣,新闻价值就越高,人们欣赏时,首先是这新闻价值引起兴趣,进而才产生审美情绪,进入审美的过程。我们仔细回味一下在欣赏具有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时的心理感受,就不难体会到这一点。如获首都新闻摄影展览一等奖的《热泪抒怀》(卢琰源摄),中国女排在第三届世界杯决赛中以3∶2获得冠军,从电视上、传真照片中我们已满足“亲眼所见”的欲望,但她们得胜后的情景怎样呢?这也是人们关心和感兴趣的新闻内容,《热泪抒怀》正是反映这一新闻内容,使我们见到了下场后的休息室里的女排姑娘(曹慧英、陈亚琼)拥抱大哭的动人情景,见到了她们表达胜利的特殊方式,她俩(也是中国女排)在那一时刻中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动人形象,是那些真实、亲切,呼之欲出,伸手可及,强烈地感染、打动我们的审美感情,使我们似乎忘记了这是照片中的二度空间的平面形象,人们头脑中真实的,“活”的立体形象早已弥补了它。
D、人的审美活动包括主体(审美者)与客体(审美对象)两个方面。在新闻摄影的审美中,审美对象主要是指具有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主体主要是指审美者所产生的美感。从认识论上看,美感本身就是一种认识过程,新闻摄影的美产生的美感既是一种感性认识,更是一种理论认识,和艺术美给人的美感比较起来,它带有更为浓重的理性色彩,和其它的新闻体裁比较起来,它始终伴随着具体的形象。人们在欣赏具有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时,首先是通过视觉感受到照片中的具体形象和大致的含义等,满足了目见的欲望,获得初步的美的享受,但随着对这一具体“形象新闻”认识的深化,利用积累的知识和美感经验,认识到它深刻的现实意义以后,这种美感的情绪就更为强烈而深刻,继而引起人们有关的理笥思索。如“中国女排姑娘夺取世界冠军”的新闻照片,当我们目见这一激动人心的真实场面,一种“壮美”的审美感情就会油然而生,继而就会进一步想到:中国女排姑娘为什么能夺冠军?她们的这种拼搏精神对我们的各项事业有何意义?如此等等。只是人们往往注重于这理性思索的本身,而忽略了或还没有认识到它也是美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些思索的过程中,女排姑娘的英姿时时显现在我们的思维之中,这是形象新闻的功效。
E、联想与想象是审美活动中的两个重要的思维活动。在新闻摄影的审美中,是存在着联想的,但这联想不会上升到想象,这也是新闻摄影审美的一个特点。巴甫洛夫认为:“条件反射即联想。”联想是回忆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中的客观事物总是相互联系着的,由新闻照片的这一事物回忆或引起对另一有关事物的思维活动,在新闻摄影的审美过程中是存在的。如我们欣赏一张反映模范人物的动人照片,就会自然联想到自己的生活环境中类似的人和事(类似联想),或是相反的人和事(对比联想),用它来对照、对比,产生更为强烈的审美效果。但这种审美的心理活动也仅仅到此为止,不会上升到想象的境界,因为新闻摄影所反映的事物,必定是现实生活中的实体,是十分具体的,具体到何时、何地、何人、何事,欣赏它时人们对此已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思想基础,这就难以再给想象留下一点施逞的空间。
F、情感是审美中的动力和产物,审美就是主体与客体不断进行情感的交流:共鸣,移情作用就是这样的一种心理现象。在艺术中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新闻摄影的审美中有无移情现象呢?我认为是不存在的。所谓移情作用,是指人们在审美过程中把自己的主观感情移注到本来不具有人的感情色彩的审美对象上去,使“无生命”的自然仿佛象人一样具有思想、情感、意志,这就是说只有对“无生命”的自然景象才能产生移情作用。在新闻摄影中,纯自然景物一般是不能独立作为新闻对象的,也就是说一般不具有新闻价值,这就使“移情作用”无施展之地,即使是一张报道某地新发现、新开辟的风景胜地的新闻照片,也是如此。因为它虽然渗透着拍摄者的主观情感,但必定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它主要是为了反映对象的客观存在,不能象艺术那样采用拟人化的移情手法,来表达艺术家的主观心理感受。新闻中更多的是人与人的直接联系,所以新闻摄影审美中的情感活动则更多的是人与人的直接交流,摄影者靠新闻对象的真情实感来感染人,审美者靠这真情实感来产生感情上的共鸣,而很少通过移情作用来进行。这一点,我们从新闻摄影的审美实践中不难体会得到。如“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眼里含着泪珠行纳粹礼”(见《摄影理论和实践》石少华着),这张照片运用特写,表现了一个妇女在纳粹的淫威下,一只手行着纳粹礼,另一只手却紧紧抓着一块帕在擦眼泪。它给人的情绪感染是强烈的、直截了当的,那位妇女就面对人们在控诉对纳粹德国的无比愤恨,哭诉祖国沦为殖民地的沉痛心情,引起人民感情上的强烈共鸣,产生一种悲壮的审美情感。如果用任何象征、拟人的手法来迂回地表现这一内容,不但达不到如此强烈的效果,而且不符合新闻客观、准确、鲜明的基本要求。
G、有人说“新闻照片的存在价值只有一天或几天”,这话也对也不对。作为新闻,它的存在价值确实是短暂的,但在人们的逐渐认识过程中,在时间的流逝中,新闻的价值中的其它多种价值如实用价值、审美价值则继续发挥作用,作为实用价值,新闻照片成为已经逝去的那一事件、那一时刻的记录,将作为历史的见证和史料文献于世长存;作为审美价值,新闻照片成为反映了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生活、斗争、情趣的摄影艺术作品供人欣赏,使人们对这一摄影作品的审美成为永恒。不过它作为新闻摄影时,它的审美就要受到新闻特性的制约,具有新闻摄影审美的特殊性;一旦失去新闻价值,它的审美的容量虽然增大,但仍然受到特定对象的限制,不象其它摄影艺术作品那样带有很大的非特定性和随意性,因此它形成了摄影艺术中独具特色的品种。只是这类照片在作为新闻时,人们往往只是注重它的新闻价值,忽略或减弱了对其审美价值的认识,因为人们欣赏新闻照片,首先是为了获取新闻,审美价值在那时是处在次要的地位上,或者说是为新闻价值服务的,或者说是首先要通过新闻价值来引起人们对它的注意、欣赏,在那时审美价值作为新闻摄影的一部分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在新闻价值一理失去以后,这类摄影作品审美价值就鲜明起来,也具有了独立性,使它们获得继续存在的生命力。这类作品一般都体现了新闻摄影的多重性,使新闻的多种价值统一其中,如《斗地主》、《欢迎志愿军归国》、《鼓动》、《在结婚登记处》等等,它们既可作为当时的新闻照片使人获得新闻,又可作为那一历史时期的史料,也可作为我们当时的、后来的、甚至将来的审美对象,这也可说是新闻摄影的多种功能,新闻摄影的审美正产生于这具有多种功能的作品之中。
正是由于有的新闻摄影具有这种多重性,有的同志就据此认为摄影中不需要有新闻和艺术之分,好的新闻照片就是摄影艺术作品,这是一种片以的看法。这种多重性(特别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并不是所有的新闻照片的普遍性,新闻摄影必定属于新闻的范畴,必须受新闻价值的制约,其次才是艺术上的要求,有的为了追求新闻性,而宁可舍弃艺术上的追求,好的新闻照片不一定就是摄影艺术作品,既使是一张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它给人的审美感受也是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的,如前面略举的几点。审美的特殊性实质也是新闻摄影特殊性的组成部分,具有审美价值的新闻照片虽然可说是摄影艺术的一个品种,但用它来说明代替整个摄影艺术门类显然是不够的,也是不全面的。摄影艺术的特殊性只有在弄清了所属不同类别的摄影艺术品种的特殊性之后,才能更好地、全面地认识它。所以,目前摄影的分类,摄影艺术的分类是很有必要的(附带一句,这种分类只是作品的分类,而不是人的划分,并不是从事新闻的拍摄就只是新闻照片,搞创作的拍摄就一定是艺术作品,这是一种无知的偏见。),这样能使我们对摄影的不同类别,不同品种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至于用新闻摄影的要求来评价艺术作品,用艺术创作的有些方法来搞新闻摄影,它无疑将对我们摄影艺术事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以上有关新闻摄影审美价值的浅见,只是几点不成熟的感受,抛出来只望引起更多的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深入探讨。
(原载1982年《中国摄影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