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省委“六条意见”
中央出台 “八项规定”后,湖北省委迅速贯彻落实,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六条意见”。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中央作出“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为全党做出了表率。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每年拿出不少于30天的时间,围绕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每年撰写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改进调研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老、少、边、山、库、穷”地区,多进车间、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入户,选择典型蹲点调研,解剖典型;多进行一些不打招呼的随机性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去调研,减轻地方负担。
三、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严格清理和审批各类会议活动,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格、规模和时间,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各类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实行“无会月”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规格和篇幅,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行电子内网办公。严格控制领导讲话时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同志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倡即席讲话。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数量。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市兼职的省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挂牌、颁奖等活动,不出席各类表彰会、研讨会、报告会、博览会和检查、评比、竞赛、纪念、节庆等活动,不为各类纪念物、建筑物、出版物等题词、题字、作序,不为一般业务性会议和专业性活动发贺电、贺信。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一律不搞走访拜年活动。
四、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出访活动和警卫工作。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考察,地方不层层安排记者随同采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且不安排同期出访;其他省委常委原则上一个任期内因公出访不超过2次或两年内出访不超过1次;副省长按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每个团组人员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时间不超过10天。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警卫工作,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安全保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五、厉行勤俭节约。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省领导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准到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车站、码头迎送。接待要简约、俭朴,不张贴、悬挂和显示欢迎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娱活动和旅游观光;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配高档生活用品;不接受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宴请,尽量安排自助餐,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不准上高档菜肴。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抓好督查落实。省领导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抓好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意见作为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范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一次执行情况汇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注意抓典型,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理。坚持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
宜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制定“六条意见”后,市委、市政府迅速贯彻落实,结合宜昌实际,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各类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
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要突出主题,注重“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多开展蹲点式调研、随机性调研,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
精简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农忙季节和防汛抗旱时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刂苹嵋楣婺:褪奔洹J兄辈棵耪倏娜行曰嵋椋奔洳怀?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各类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提倡到基层现场办公,尽量通过小型专题办公会的形式研究解决问题,全市性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公文审批程序,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实行文件总量控制,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各类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领导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为地方和部门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实行目录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组织检查评比活动。改进警卫安保工作。中央、省领导同志来宜的警卫安保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准警车开道,不准沿途布警,不布置路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使用警力和警车。
改进新闻报道。改进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改进领导同志调研等活动的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题新闻报道,加强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考察,基层不安排记者随同采访。
厉行勤俭节约。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县市区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准到到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车站、码头迎送,不张贴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安排群众迎送(包括宾馆服务员),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活动和旅游观光活动,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各类会议活动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嵋榛疃殖〔贾靡蚱樱ぷ骰嵋橐宦刹话诨ú?、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会标。经批准召开的会议活动要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接待宾馆、酒店,不得以会议活动的名义安排公关旅游。会议材料统一简装,不得安排纪念品。严格公车管理,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二十四条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注意抓典型,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持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
(上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之一))
http://www.ycwl.gov.cn/content-53685-970924-1.html
来源:市文联办公室 编辑:冯潇